判决书什么时候能够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5:54:56
申诉书
申诉人原福英,身份证14040219530628122X,住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区紫金东街37号5号楼3单元2户。
案件: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河南省孟津县路政工作车追焦作市第四运输公司带挂大货车(豫H02438、挂1080),至207国道黄河大桥47号灯标处追上,焦作市第四运输公司大货车紧急停车,造成紧随其后的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麦沟村李建军所驾(无驾照)的豫A01045号东风大货车与挂车尾部相撞,致使申诉人丈夫王外仁(雇主)当即死亡。孟津县人民法院以《(2000)孟民初字第20号》,判决肇事车主李建军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42750.35元,该院执行厅执行至今未果。
请求:该院尽快给予落实,不要让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十年上访,十年等待,等到何时才是头。
申诉人:原福英
2009-12-4
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因我不是当地人,无从去调查。如果他有财产,在事故发生后已经转移了(听当地村民无意说出),孟津县法院不去认真调查,每次去法院都说是找不到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无财产的话,法院比较难办。 所以你也可以去调查一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执行以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为考虑因素。

建议委托律师调取财产线索,协助执行会更好。

判决生效既可以执行,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就比较难办。

传票可以公告送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肇事者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也执行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