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人在我租的房子暂住,是违法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0:23:15
和我合租的朋友的一个美国朋友来北京玩!在我们的房子里住了几天!结果第三天被警察知道了!然后就被叫到警务工作站,要罚款1000元,说我们违法了,并且要美国人三天内必须离开我们住的地方,我觉得是不是有点不合理啊!说外国人没有去派出所登记,但是我们也是第一次知道要登记啊,而且被罚之后就被带到派出所让美国人登记了,并且三天之内还是要离开!我感觉是不是应该有被提示或警告一下的前提啊?而且警察也没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什么的,具体违反了哪条法律也是不知道,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分析一下!我怎么觉得有点冤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第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临时住宿,应当依照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的人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地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申报。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章规定,不办理住宿登记或者不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或者留宿未持有效证件外国人的责任者,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是你的义务,未尽义务,公安机关有权直接处罚
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可以拒绝缴付罚款

广东胡律师:

根据《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规定,外国人到我国是要到派出所进行登记的,不过警方罚你的款不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发票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