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年休假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0:46:39
我在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我现在(09年12月)想休年假,但人事部门答复:现在休了年假,明年的年假只能在2010年12月份休,而明年1至11月份是不能休假的,理由是休假后必须满一年才能休下次假,请问,我现在休假了,明年就不能在其他时间休,我即使在1到11月份休也是每年一次啊????
单位人事部门的答复是否具有条例依据,请求达人指点!!!!急!!!

单位的答复不违反法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可以合理安排休假的时间,所以单位有权对职工何时休假做出规定。

事业单位才有国家规定,其它的自己单位规定。

年假的规定都是由公司自己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