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继母是否有赡养的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9:23:08
我妈妈死的早,我爸一直没有找,现在我和弟弟长大成年了。我也结婚了,我爸却要结婚了, 那么等到我继母没有劳动能力了,我们对继母是否有赡养的义务(继母自己也有两个女儿)
继母没有养育过我们,他们结婚了也不和我们住在一起。

如果你爸和继母结婚了,继母没有财产享有权,你和你弟弟承担部分赡养义务。
1.如果你和你弟弟还有你爸和继母没有太大冲突,就顺其自然吧!毕竟你爸爸和你的继母在一起,你们可以少照顾一点,她可以分担一些,这样有什么不好呢?2.如果关系不太好的话,或者你和你弟弟反对的话,那我还是希望你们尽量制止他们办结婚手续,但是,可以让他们在一起,你们也可以少照顾一点,她也可以分担一些,这样又有什么不好呢?等你爸爸若干年后走了,你们就不用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
我的没妈了,我就是这样做的,我爸找的时候也没有敢和我们商量,我也当不知道,但是我是当面说过的:不可以办结婚,要是我爸死的早,她可以继续居住,其他与我们无关,我爸的养老金爱咋花咋花,我们一该不管!这样在法律上,我们是主动的!
我问了下周围的人,这样做的很多,如果你制止他们在一起,那你是无理的,也是没有权利干涉的,老人嘛,让他们在一起了,已经很满足了,其他的也就无所谓了(有其他目的的不算在内)!尽可以让他们在一起享受晚年,你也不必担心财产问题,因为立遗嘱是要我们签字的(包括遗体捐献),呵呵,就是这样的!

  一,如果当事人的继母和当事人之间,存在过抚养教育的关系(主要是指当事人未成年之前),当事人对继母就有赡养义务,否则就没有这种义务。
  二,赡养相关的法律法规:
  1,《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三,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
  1,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2,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