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投诉宁波埃斯科光电有限公司对工伤不负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2:05:36
我是四川来宁波工作,在埃斯科工作时,因意外出了工伤,显示里面的领导说是会给我处理好的,等我伤好了再说,(我不知道他说的处理好是指的什么)后到医院治疗,过了2个月我的伤好的也差不多了,这时我到公司问领导:那个我的工伤现在也好了,那你们是不是该给我赔偿金啦?她却说:“你知道什么叫工伤吗?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加入被小刀片画上了一点点皮也是工伤了?工伤要达到工伤标准才算工伤你知道吗?”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怒了,她为什么这么说,难道这就是他们说的等我伤好了的处理方法吗?竟然不承认我的工伤了;然后我找到了公司老总,我问:“你好请问你是孙总吗?我有件事情要找你一下”没想到他竟然说不是,然后我问他知道孙总在哪里吗?他说孙总现在出差,要过几天才会回来。但是我很生气,当我没有表现出来,后来我回到家。
我知道现在他们这样的态度显然是不会赔我钱了,就只有用法律途径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现在我已经把那个公司告到了劳动仲裁,明年一月十五号就会开庭。
最后我想说一句:这究竟是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不负责任,我以前那么勤苦的工作,可他们却这样对我!天啦,这是什么世道啊?
我准备先把第一场官司打了,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再打一场官司,要求赔钱。我现在为了这件事高的我心情乱糟糟的,睡不好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法条引用于“顺德律师所、顺德律师 广东协民律师事务所”(可以在百度上搜索)

申请仲裁的同时委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工伤。

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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