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如果判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3:32:43
在楼群中的一条小马路,一个很小的十字路口,我由北向南行驶,对方由西向东行驶,在十字楼口中间相撞,我撞了对方车左后叶子板(轮胎上面),因为路面有冰,对方车打滑失控将路边走的行人撞到。他车内是一名才出院的病人,因这次事故又重新住院。我刹车印也有30厘米,对方太快,刹车印在5米以上,对方不承认有责任,说我撞对方尾部,他无责。这次事故一共2个人员受伤,车内伤员医药费3200,路上走的行人是个无赖,连骨折都没有花医药费5万4。伤残10级。现在保险公司正在重新申请伤残鉴定,我想问下,这次事故中我真是负全责吗。如果不是,我应该负多少责任? 是楼群内的小路口,没有信号灯

楼群中的小路口没有信号灯的情况下
你们都有注意义务,但似乎都没做到
他直接撞人并且车速较快,你撞到人家的车才导致他这样
我个人看法是应该责任均分,或你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的比例是10%——90%
具体怎样也说不清了,因为交通事故的处理中有很多具体的情况。
比如现场,车辆相关手续,驾驶人员相关手续与当时的现实条件。
所以也很难说,备齐了相关的一切证据,直接去法院打官司吧。
我这只是个人理解而已,不能全信。

对事故责任不服当时就应该申请复核的,现在只能在法庭辩论阶段讲你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