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农业用地土地能否让政府租赁并改成大片坟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0:47:35
我不太明白!把合同书发下!
甲方:XX区XX镇XX村
乙方:XX区XX新区XXXX管理委员会
因乙方开发建设用地需要,经过甲乙双方平等互信充分协商,同时在甲方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土地使用权转让(永久性租用)协议:
一。土地位置面积:137.2亩
二。土地性质:本协议中的土地为甲方村集体土地。
三。土地转让后用途:乙方负责土地使用权划转给规划范围内的XX村使用。土地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区的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搞开发建设及挖沙取土,主要用于农业,林业及坟墓管理。
四。土地手续的办理:由乙方办理,甲方协助。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用:使用权转让费6.2万/亩附着物0.8万/亩。总计:960.4万元。
六。付款方式:两次付款,一次为合同签订后10内付款178.36万元,第二次为三年后付清782.04万元。
七。甲乙双方的职责: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应按有关土地政策规定,把协议中的土地分别转让给用地村。甲方自收到第一次付款七天内清理地面附着物并移交土地使用权至乙方指定的村集体,处理移交时村民的相关问题及矛盾,不能影响土地使用,并承担土地的相关补偿款的发放。
甲方:XX区XX镇XX村
乙方:XX区XX新区XXXX管理委员会

另外,甲方出租的土地为农业耕地,现在乙方指定的村集体把耕地变成坟地?是否可以?
能否永久性租用?

对于改变耕地的用途,三十公顷以下要经省级政府部门批准,以上要经国务院批准,这个你们可以向上级政府举报

耕地的用途是不能随便改的,作坟地肯定是违法了,除非通过国土局来完成耕地的征用,并且占了多少耕地,又交钱由国土局或自己整改出那么多耕地来补上,不然向国土局的土地执法队反映肯定会查这个事的

只要是“甲方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就是合法的合同。因为土地是集体家庭联产承包所有制,即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实行联产。
但是,至于耕地是否应该用作坟地,这是何不合理的问题,不是何不合法的问题,对此你可以向县以上土地局申请行政调查或者仲裁。

不能永久租用,应该要有租期的具体规定。否则会产生双方的不必要的纠纷。

村集体把耕地变成坟地肯定是违法行为!可向当地政府土地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