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产交易中卖方要改变付款方式是否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8:42:39
我通过中介要买一套二手房,看好了房子和卖方也签了房地产经纪合同。房子约五十万,里面规定交款方式是先交一半钱,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这样我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贷出来的钱交给卖方,卖方再给我房子钥匙。如果违约,违约方交一万元违约金,所有手续要在三个月内办完。

签完合同后,房产中介到房产交易大厅为更名过户挂上号,我为第一笔款四处筹钱。等待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万事俱备,轮到我们到交易大厅办过户,卖方却突然反悔,说要求必须一次性交完房款才能过户。

经询问得知对方担心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后我们就不付其后一半房款,甚至担心我和中介合伙骗他房子。我和中介反复向其解释房产交易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对方认定不一次性交完款就不过户。但问题是我一下子交不出那么多钱,要办贷款房子必须是我名下的。

我们推测卖方可能反悔不想卖房,特意刁难,我们要求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赔偿对方却含糊其辞,以再考虑一下为理由进行拖延,期待我们拖不下去了,主动解除合同,这样他就不用付违约金了。

距我们合同最后期限还有两个多月时间,这段时间内我们又无法再看其他房子,为这事儿我们费了不少精力和时间,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休息,我们肯定不能这么等下去,但合同上并没就过户时间作出明确规定,这样的话我们如何算其违约?如果通过法律途径的话该怎么解决。

这合同咋签的啊?也太不正规了吧,时间都不明确。
他再拖几天,到时到日子了你贷款没下来,不能给人家钱,就变成你违约了。
你现在找中介、卖方坐到一起谈,看卖方啥意思。卖,签份补充协议,规定好什么时间办手续,到时不办算哪方违约;不卖,他出违约金、合同作废,你挑别的房子。
因为你上一份合同签的有些问题,现在他还不属于违约,你也不能起诉他

如果如你所说当实已经签署了你所说的房屋买卖合同且升效,那么卖方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违约,你现在不能拖的,要尽快想办法来解决,一定不能拖过你们合同的约定日期,否则到时候是谁违约都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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