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纠纷问题,物业同一车位卖给2位业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3:33:21
我刚买个车位 合同已经签过了 全款付完 现在开发商说车位原来已经卖出去了,要收回车位,合同上说那方违约按车位全款的30%付违约金,请哪位法律高手给我指点一二。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
我们签的是70年的使用权

1.你可以按照合同当时所约定,向开发商索赔违约金,但是法院支持的范围是在总价的20%都予以支持.胜诉之后就是退还款项,支付您违约金。

今年新出的物权法,地下车位是不可以买卖的,按照物权法规定,地下车位都是小区业主的共同所有产权

这样你就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如果不行直接起诉赔偿你的损失!

你应该先调查清楚这个车位的所属权,如果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开发商这么做本身就是违规,你已全额付款可以按"合同法"和"物权法"相关的法律条款来处理本次情况!

很简单啊,要开发商赔款就是了,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30%啊。你不可能再获得这个车位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