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解雇7年工龄的我,有经济赔偿吗?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8:14:23
首先你自己要去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的相关细节。在当下的环境危机下我将所知道的信息告诉你,供参考:
1、不管做了多久,只要有合同在身,就肯定能够得到赔偿的。在08年1月1日起至今,共有签过两次劳动合同的(不管时间长短),辞退你们则必须按照实际工龄的年限*2,工资计算为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比如你,是计算这样的:7*2=14个月,如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则再加上一个月的违约金)。
2、按照08年新的劳动法规定: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再跟你续签合同的。赔偿金额从08年才计算,即:你现在合同已满,只有2个月的赔偿金可拿。合同未满者,按照实际工龄的年限*1来赔。如无提前一个月通知,另外再加违约金一个月(一些企业是这样赔的)。
3、综上所述,你目前只要有合同在身对你是最有利的,尤其是如果从08年到现在共签了两次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跟你们签劳动合同,他们企业更惨)。
4、处理这种事情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双方可以协商,但不要太吃亏了(有利的就依理据争,无利的差不多就可以了)以上是我仅供参考。
5、你要叫各个不同地方区域的企业按照劳动法来行事,在中国目前是很难做到的,这个你们应该很清楚。所以有些其它方面你们自己也必须去多了解了解。
祝你们好运!拜拜。
第一,向公司索要一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其二,如果仍没有给你们上社保和补交以前的社保,那么再向公司索要社保费用.
你回去看你们的合同协议.上面会说得很清楚.如果是公司无缘无故炒你鱿鱼.你可以向他们要到你们签多久的合同协议工资.也就说如果你们的合同是签2年,这10月的工资公司必须所承当.你没看过劳动合同法嘛.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