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行证的出境有效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6:22:42
我是探亲的方式来香港,三个月往返多次,我的出境有效期是2009年12月13日,我首次出境是2009年10月1日,第二次是12月3日,那里说是自首次出境起3个月,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呆到1月1日前回去?如果我这次12月14日回去,可以吗?要是13号以后想过来是不是又要重新签

出境有效期是2009年12月13日.那么到了12月14日你就不可以去香港了,如果你12月14日已经在香港了,那你就可以继续呆在香港不要回内地.呆到大概12月29日.你一出境就不可以在去香港了.要重新再申请了.

有效期是90日,不是3个自然月,你自己计算一下.10月有31日+11月有30日+12月29=90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1)出境有效期是2009年12月13日,即只可以在12月13日之前从内地到香港,在此日期之前,可以不限次数往返;12月14日之后从香港返回内地,就必须再办一个新签注。

2)首次出境是2009年10月1日的话,90天应该是12月30日,即最多可以在香港呆到这个时间。

不是,是指12月13日23:59分前可以去三次。。。跟你几时第一次去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