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培训员工,当员工辞职时是否要需要赔偿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2:43:17
今年进入一个公司A,由于规定是6个月的试用期,然后6个月后为实习期,在试用期期间公司A选拔我到学校B学习相关课程,在去之间已经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去学习的人(比如我)又另签了一份合同就是加2年合同期和如果期间辞职退还培训所需费用。但是由于现在想辞职,在试用期间还是需要补偿培训费用才能走得掉吗?
服务期限是有的,进来签的合同是到2012年7月*日 去培训时又在约定了个服务期限到2014年*月*日
服务期限是有的,进来签的合同是到2012年7月*日 去培训时又在约定了个服务期限到2014年*月*日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有这个服务期限的话,你在试用期就不需要支付培训费。
单位与你约定要么就是试用期,要么就是实习期,不能两个都约束,不过有培训期的话你提前离职的话就要支付培训的违约金。
原则上,你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举行的培训是为了你能够更好都胜任工作。所有的培训费用应当由公司自行支出。公司也不应当向你收取培训费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你们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那么在试用期期间你要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缴纳其他任何的费用。
因此,我认为关键是要看你们有没有服务期限的约定,要是有那你有可以要补偿一些培训费用。所以看你的情况,可能需要适当的赔偿一部分费用。
无需补偿,因为是试用期
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