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学生保险报销协议问题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3:20:12
本人是某大学学生,入学体检后,交纳117元,加入学校统一办理的某人寿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
不久前因肺结核病住院,花费18000余元住院费。现保险公司协议理赔5000元,并且说按正常程序走的话,他们公司完全可以一分钱都不赔给我,理由是:保险公司从医院病历中得知,我入此保险之前患过胃炎,偏头痛等疾病,因此可以免除其公司的保险责任(该保险公司理赔条款的“责任免除”一项,第十四条内容如下: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患有未治愈的疾病、症状),但是鉴于其公司与我校合作愉快且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因此协商理赔5000元。

现在协议已签订,但是我回来仔细看了协议和理赔条款之后,总觉得保险公司以此为理由说拒绝赔偿是不应该成立的。

我现在的问题就是:第一,保险公司说他们有理由拒绝赔偿,是否合理?第二,如果保险公司现在的协议是不合理的,我在已签订协议的情况下,是否还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考虑按正常赔偿额度理赔?
该保险公司医疗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条款内容如下:
因下列原因中的一种或数种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住院费用,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精神疾病(包括精神病和精神分裂);
(2)妊娠(包括异位妊娠)、分娩(含剖腹产)、不孕不育治疗、人工授精、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3)非医疗必需(见5.4)的检验、检查、诊断或治疗;
(14)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患有未治愈的疾病、症状(包括外伤);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我觉得可以

学生保险的疾病这块确实赔有观察期的,我们公司是3个月的,如果投保前就患有的疾病,保险公司是不配的。反正我们这里的公司打过很多这样的官司,就是抓住条款的责任免除范围,大部分都是保险公司赢的。
但是有一点,如果你读高中时就一直买有保险,是可以赔的,前提是你的疾病发生在买学生保险的有效期内。

首先你要看合同你买的是意外医疗还是住院费用?这是问题的关键,如果你是买的意外医疗不含住院费用的话,保险公司不会理赔的,你都没说清你买的什么怎么给你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