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例假的时候公司还让用冷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2:39:18
我想问下,平时要清洗客户的杯子烟缸等(客人每天很多,要洗好多次),公司只有热水,来例假碰冷水肚子会很疼,和领导反应得到的结果是:戴个手套不就好了.,,可戴手套也是凉飕飕的啊- -该怎么再和领导沟通呢.我看劳动法都是说经期不能让女职工碰冷水,,可 朋友说太书卷气,现在都不这样做的,是真的吗,
而且还是大冬天,,更倒霉是前厅的空调还吹不到吧台,,,唉,,真的很凉

上面还写错了,,是公司只有冷水- -

难道女同胞们都这么惨吗,,,,,,,,,,5555555555555555

是啊,现在找工作那么难找,再书呆子气一点就不好办了,其实我每次来例假都要碰冷水,也没有什么事啊,就委屈一下自己吧

你好: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你们公司的做法明显是错误的,你可以申请补偿,你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46、47的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

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