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过期,商业保险三者都有,我要负全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9:28:15
我是私家轿车,碰撞一辆电动车,对方横行快车道还是闯红灯,现在认定为同等责任,但我的车交强险过期,商业保险三者都有,我要负全责吗?

是否负全责不是以你是否有保险为依据。
现在看已经认定你们各占50%的责任嘛。
那么你需要承担的是交强险范围的所有责任:
对方的医药费-1万元
对方车辆修理费-2000元
对方的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如果有伤残,要伤残补助,共计不超过11万
这些你需要全部承担
超出部分,你和对方各承担一半,你的商业保险可以赔偿交强险超出部分。
对方需要赔偿你的车辆损失的50%

首先看你有没有人伤,如果只有三者财产损失也就是说电动车,当然交强险里的两千元是要拿出来赔付的,如果在不够的情况下,商业三者在起到补充的作用,但是像你说的认定同等责任咱们只需要付一般就可以了,同等责任是涉及到赔付的问题的

交强险过期比较麻烦,保险公司商业条款一般都规定: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所以对方交强险限额(12.2万)内的损失应由你承担,保险公司必定会拒赔偿,超过该数额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从商业第三者险中赔偿。

交强险仍被视为有,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由商业险解决。
另:同等责任是指发生事故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能简单地同赔偿责任划等号。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在该事故中应承担交强险外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