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对于国家机关不正当强求罚款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00:18
我家是一个个体户,在我们镇上做笑生意,我家里做的是瓷砖销售,前阵子工商行政管理对我家的瓷砖进行了检验,我家的瓷砖是在九江建材批发市场进货过来的,检验的是高安生产的600*600规格抛光砖,瓷砖的外包装上面打的广东省得摩陶瓷有限公司,对于瓷砖行业,不管是哪里生产的瓷砖都有打广东招牌,在瓷砖行业这种情况也算正常,个人认为可能厂家是想借助广东的名气,但是工商局要求我家里罚款,说明就是明明是江西高安生产的为什么要打广东招牌,对于这种情况我很不解,要根据工商行政管理第九条对我家进行罚款,我辩解的理由是厂家打的是哪里的招牌我没有权利干涉,厂家能打广东招牌还能销售到我这个地方说明厂家肯定是合法的,我叫工商局去找生产厂家,而工商局的人的意思就是,厂家打的是哪里我不管,只管你卖的,对于这种无理的罚款我感到很无语。为什么现实的社会会是这么黑暗?而且工商局的明说了,现在工商管理费被国家取消,他们就没有收入了,所以他们要捞收入。而且罚款的数字更是吓人,开口就是五千,说明天没送到钱 就下发通知书,通知书到了就要罚一万,对于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申辩都不知道该怎么去辩解。

个人意见:你去厂家要他们江西高安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广东省得摩陶瓷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然后让江西高安的生产厂家出示一份广东省得摩陶瓷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高安生产的委托书,这样就表示高安的砖打广东旗号是受委托

你事实存在卖的假冒商品,可以复议,行政诉讼。你的情况是你的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