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吞并,新公司对原公司人员做出岗位调整,如果协商不成,属于赔偿范围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7:57:04
合同是和原公司签订的,还有一年期限呢,如果不接受去新公司,不接受岗位调整,那么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
比如之前公司做会计,到新公司给安排一个前台收款的,肯定无法接受啊,这种情况算什么,可以要求赔偿么

如果不是新公司故意刁难你,安排你不能胜任的岗位,你就没有权利要求赔偿。

如果原公司在合并中被注销了,那你原合同就终止了,这种情况下应该给你终止合同的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