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离婚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8:00:43
女方起诉离婚,共同财产有房子一处,价值10万元,其中有男方父母的5.3万元的债务,男方父母替还款的1.3万元。名字是男方的,而且是福利房,女方生有一女儿,但亲子鉴定不是男方的,(鉴定书已提交法院)已开庭一次,调解三次,现在女方已经找人和法官搭上了关系,而且一定要房子。因为男方始终不同意离婚,现已组成合议庭,(具体开庭时间还没定)请问有资质的律师,接下来男方该怎么办呢。房子有没有可能判给女方,请好心人指上一条让老实人活下去的道路。谢谢!
房子现由男方父母居住,请问组成合议庭后是不是对男方不利 组成合议庭后如果男方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合议庭会强行判离婚吗?谢谢

女方有过错,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要求少分,房产男方可以要回,但应当给与女方相应赔偿。

如女方有过错,分割财产会照顾男方
还需要看案件的细节

要房全部是不可能的,谁要房应该按目前房屋市价一半支付另一方另,目前社会与法官搭上关系后公平问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