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就不能办户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20:46:46
我的户口因在武汉读书及毕业工作的原因留在了武汉(集体户口),07年在爸妈的资助下买了一套100平的房子,后来办理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妈妈的名字,现在想在新房子所属地上户口,可派出所却告知不能办理。理由是房产证上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才行!可是我的户口在武汉中心城区,属于非农业户口了,只是需要办理户口迁移即可,为什么还要和房产证拉扯上关系?

给个红包 或者 等2010年 关于 中型城市户口转移 的法案 实施 你就可以转了 或者 把房本上的名字改成你自己的 但前提是你房子贷款还清了

1、如果派出所有有关文件涉及你这种情况不允许迁户,其解释成立;
2、如果没有文件规定,则其说法不能成立;
3、建议你最好了解一下有无文件规定,再做定夺。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而且由于落户地的不同,具体办理程序也略有差别。因此建议你在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时,查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