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请指条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4:32:17
我一个朋友的姐夫是公安局禁毒大队的.他有台摩托车.我很喜欢 他说卖我.
我拿钱买了之后 过段时间他对我说 那车是他局里的车.不能卖.但是我现在一样能开.现在车被抓了。我叫他去拿 他又拿了我俩百。车还没拿回来.
请问懂法律的朋友他这样属于违法吗?拿他单位里的车来卖我。导致我现在又不能转卖掉.我应该怎么办?把车退回去给他可以吗?毕竟我给他钱他就给我车了.什么证明都没。
请指条明路..我需要叫他写个证明什么吗?

你们的买卖合同自始无效,因为你姐夫是无权处分的而且不可能获得处分权,而且介于你知道这是公家的车,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你自己要承担损失,并且车会毫不犹豫的被公家收回,你那个朋友的姐夫应该照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分,我觉得它不存在诈骗行为,因为你主观上居然认为这个车是你的,在知道是公家的车的时候你干嘛去了?!~把车给你领回来的话我劝你去跟公家说,要是发现了以后,就什么都不好说了~~~

首先,他没有权利处分处分单位的财产。
您和他之间的买车行为不产权人的同意,是不能够成立的。
建议您和对方谈话过程中录下一些对方买车给您,您支付了对价款的记录,然后给产权人发函,如果产权人不同意出售的,则买卖无效,您可以收回您的钱,把车退回去,当然要求对方写一个证明更好。

建议您和对方谈话过程中录下一些对方买车给您,您支付了对价款的记录,然后给产权人发函

你要证明你们之间有这种交易。你给钱给他,有证据吗?没证据就认栽了。

你们之间的买卖关系不成立,自始无效,因此应当双方返回,造成损失的,双方根据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