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一月四号入得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被辞了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5:04:27
公司还说私企都是试用期一两年的,太气人。

法律规定入职一个月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该法律调整的范围: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内的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投诉解决。工作人员推诿拒绝拖延的,可以向主管上级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控诉行政不作为并赔偿损失。目前的社会体系,广大的劳工应该果敢的用法律同社会不公斗争,今天的忍受换来的是明天的变本加厉。有法不可依了,我们基本的权利都不能维护了,生者意义何在。

单位胡扯,严重违法!通过法律程序,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10个月的双倍工资等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