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出现重大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5:42:15
10月11日下午6:50左右,我父亲在京昆高速上被马边县农业局的公车撞上当场死亡!高速公路是全封闭的,上面为什么会有人行走而死亡,交警至今不给个说法!他们安排车检只是查车有无问题,并没有检验是否超速行驶,就判我爸爸全责,肇事司机一点责任都没有,我见到我爸爸的时候他头部受损严重,头部应经粉碎了,左脚也断了,交警给我的答案是司机没有超速!现在的社会太黑暗了,我一定要向他们讨个说法,请相关人事帮帮我,看我该怎么做才能给我爸爸讨回公到!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主要针对的是机动车,但是在量化分10分那一项中,第一条便是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有关,内容是“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将被认定为10分”。这条过错责任认定标准的出台更加明确行人、非机动车严禁驶入高速公路的原则,一旦进入且发生交通事故,有可能将承担较重责任。

  6种情形认定 过错责任为10分

  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拦截行驶车辆的;机动车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机动车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的;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未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规定距离的。

  15种情形认定 过错责任为6分

  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从机动车匝道驶入,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夜间发生故障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扩大示警距离、及时报警,未将车辆移至紧急停车带停放的;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乘车人下车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应急停车道内的;机动车低于六十公里时速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及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人的;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未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的;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有条件将车移至安全地带而未移至,或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警告标志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占用车行道停车的;机动车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在路肩上行驶的;机动车未保障安全行驶的;夜间因道路出现坍塌、坑槽、水毁、隆起及道路上障碍物未及时清除的;夜间施工路段安全设施不齐全的。

  3种情形认定 过错责任为3分

  因道路设施不完备,高速公路护网破损,致使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白天道路出现坍塌、坑槽、水毁、隆起未及时修复或道路上障碍物未及时清除的;白天施工路段安全设施不齐全的。

  交通事故过错认定标准

  3种情形应认定为全部过错责任

  前方机动车驾驶人具有未取得驾驶证、酒后、服用国家管制药品、麻醉药品、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安全机件失灵或拼装、报废、未领取号牌车辆、严重超载等交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