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财产-房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4:28:34
老公婚前买了房子,有贷款。已经还了几年了,还有10年才能还完,结婚时候我有娘家给的20W想一把还死,已经结婚了,这样还完房子属于我们共同财产吗?还是我的个人财产?如何证明呢?如果做财产公证很伤感情,但是这钱毕竟是娘家的。
请各位律师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原来的规定,包括房产在内这种贵重的生活资料,在经过夫妻双方共同生活若干年之后,原来规定是八年,实际上变成夫妻共有财产.在婚姻法修订之后,实际上十分显著的一个差异就是把房产还有其他一切的个人财产做了一个归属上的明确规定,那就是说无论是什么,只要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前的,就一定归个人所有,这个我想是一段时间内反响很大的法律调整。
结婚之后也有这种情况,原来新婚二人经济实力达不到,婚后考虑买房,这种情况下,可能父母会提供一部分的资助,来交付房屋的首付。
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就叫男女双方婚后由父母支付首付,这种情况下法律认定的是,视同对夫妻二人共同的赠与。这个就跟刚才那个截然相反,刚才是婚前,这是婚后。这个我空间里有律师讲座 专门研究这个的 如果你想看详细的可以进入我的空间
(2)新政策是营业税又两年外普通住宅不收营业税 改成5年外普通住宅不收营业税 两年外非普通住宅收差额营业税 现在是五年外收差额 原来是两年内非普通住宅收全额 现在是五年内非普通住宅收全额的 还有就是原来是两年内普通住宅收差额营业税 现在改成5年内收差额营业税了 详细吧 加分吧

房子还是个人婚前财产,你还贷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是你娘家赠与你一人的,可认定为你个人的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
可以双方签订协议也可以,去公证协议

你想成为个人财产?!!应该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