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要多久才能处理好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3:02:01
我爸于11月19日晚上七点驾驶轻型小货车不小心撞死一个40岁的妇女(没有喝酒,没有逃逸),当晚就刑拘了。
11月25日交警下达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我爸为主要责任,女死者为次要责任(由于车没有第三险,只有强制险,交警说才拘留逮捕的)
12月4日交警给我们一份,由12月2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逮捕书(意思就是法律程序了吧?)
现在我爸已经被关20天了,我们也不让见,还有死者家属到现在我们也没见到(交警说不用见家属谈赔偿,走法律程序,法律判)
我在网上也查了相关的案件,我爸涉嫌交通肇事罪(赔偿得当的话一般都是缓刑),但是检察院现在什么消息也没有(貌似都很慢,看到网上有个交通肇事的案子都一年了还没完结),我想怎么才能快一点(我爸春节之前能不能回来?),还有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了,跟家属见面赔偿有用吗?还有请律师是不是能好一点?希望明白人指点一下!

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
  以民事案件为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诉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办案的一般进度确定案件审理速度,一般在二个月左右开庭,这要看具体情况,实践中定罪量刑要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揭发、检举、立功、主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按你所讲,如条件允许,可委托律师辩护,可争取轻判。如需详细咨询,可在网络中搜索“刘伯华律师电话”按联系方式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