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进来看看 我邻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0:11:13
我邻居在河里拣到一条手链,失主知道后就过来索还,但却不能说出该手链的重量和花纹,这种情况要不要还给人家(有很大概率是他家丢的) 捡到东西算非法占有吗

建议不要还。必须要对方能够说清楚该物品的特征且能够拿出合法的证明文件(比如说发票之类的)才能够给对方。
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如果5年内没人认领,则收归国家所有。
法律虽然这样规定,但是没有规定如果不交给国家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所以,自己看着办咯!

有证据证明是他的还,没有证据可以不还.上交.

你所说的那个所谓失主他连自己东西的特征都不知道,说明也不可能是他掉的那件物品吧,所以没必要给他.
如果他能说出这个链子的特征,从道德上讲是应该还给他的,如果你执意不还人家也不能强迫你给他.
一楼说的没错.
二楼说的,也没必要上交了,现在这个社会,你还怕贪官少了条链子啊,呵...没人领就自己留着.

可以交到公安局,如果要占有的话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保管的名义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