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名吏李卫其人,其事 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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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否真的一字不识,而且清正廉洁

李卫

《直隶总督传略》张淑霞主编2000年8月第1版中国文史出版社(页三十七至四十六)

李卫(1681-1783),字又玠,世居江南徐州丰县,寄籍江苏铜山。李卫十岁而孤,读书不多,惟好习武。成年后,“尤其锐意经世之务。”初捐纳为员外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补兵部,迁户部郎中。六十一年(1722年),由怡亲王允祥举荐,被雍正帝特授为副使衔云南盐驿道。因改革盐课积弊得雍正帝赏识而迅速升迁。同年十二月,监理铜厂。二年(1724年)二月,升云南布政使仍管理盐务。三年(1725年)擢浙江巡抚。四年(1726年),命监理两浙盐务。五年(1727年)十一月,特授为浙江总督兼巡抚事。七年(1729年)加兵部尚书衔,十月,加太子少保衔。到十年(1730年)调任直隶总督时,李卫在浙江任职达六年之久。六年期间,他集督、抚、盐政于一身,还破例参与本籍江南督抚得事务,权柄之重,“前所未有”。李卫为报答天子得知遇之恩,“愈自刻励”,凡是“勇往直前,无所顾瞻”,在浙江任上。“莅政开敏,令行禁止”,取得了一项项令雍正帝比较满意的业绩。

李卫在浙江期间,在全省全面推行“摊丁入亩”的赋税改革。这种初级富户利益的改革,在李卫到浙之前。浙江巡抚曾试图推行,因富户阻挠而作罢。李卫抵任后,明确表示坚决改革的决心。四年(1726年)七月,制止了一伙不甘心改革的富户制造的骚乱,终于使这项延搁已久的措施得以实施。这项改革是李卫在浙江的主要业绩之一。

在浙江任上,李卫着重办理了浙江海塘事宜。海塘即海堤,是江浙两省沿海居民用来抵御海潮侵袭的重要设施。海塘工程主要集中在江苏的浙江和浙江的嘉兴、杭州、绍兴四府,尤以钱塘江口的海宁塘最为险要。李卫很重视修筑海塘,几乎每年都要奏请整治。六年(1728年)七月,皇帝因不满意江南总督范世绎对松江海塘改土易石工程的办理,令李卫赴工查勘,并采纳了李卫的修治方案,由李卫同江南督抚稽查治理。海塘工程系由政府财政开支,但所拨款额多不敷用且必须先经奏准,然后兴办。李卫在浙江多方面自筹资金,“除应动用正项之外,皆系每岁设法盐务等类节省额外盈余陆续抵用”。七年(1729年)五月,因海宁塘工紧急,李卫破例借用“盐政节省钱”抢修,创立了塘工“抢修名目。”

李卫监理盐政,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