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亲告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8:46:06

"亲告罪"不是罪名,是指受害人告诉(控告与上诉的简称)的才构成犯罪,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的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
《刑法》第246条第2款、第257条第3款、第260条第3款、第270条第3款 都是"亲告罪"。
《刑法》第98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亲告罪不是什麽具体的罪名,是由被害人自诉开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些轻微刑事案件
很多人都把遗弃罪当作自诉案件,不正确
正确的亲告罪包括5种: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其中侵占罪是绝对的亲告罪。

这是法理上的说法,与通常说的告诉才处理有一定区别,我国内地没有明确规定此类罪,是指非经告诉不得进行刑事程序,一般是轻微的刑事案件。建议你看看《澳门刑法典》,里面有涉及

中国古代刑法上有这种罪,是指不准控告家族成员之间的犯罪行为,主要是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家长制的需要.
当今刑法没有这种犯罪,反而是明知亲属犯罪而故意帮助藏匿的,要犯罪,和古代刚好相反

亲告罪包括:侮辱罪(246条)、诽谤罪(246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57条)、虐待罪(260条)、遗弃罪(26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