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年有期徒刑,缓期1年执行。这是什么概念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8:29:44
一年以后去坐牢3年,在这一年内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
缓刑的适用必须是5年以下,实际刑法以上,所以判处3年的话,缓刑考验期必须在3到5年。
考验期间如果没有漏罪和新罪的话,期满就无须执行刑罚了。
没听说有这么判刑的。缓刑的期间是不可以少于徒刑的时间的呀,应该是判一缓三才对吧。缓刑就是不需要真正的去监狱服刑了,只要你在一定的考验期内不再犯法就算执行完毕了。针对徒刑来说的缓刑就是考验期。
这不扯呢吗,怎么最近这种帖子那么多,我都看见三个这种无中生有的贴了。拜托楼主,下回听清了再来问吧,你问的这个情况绝对不可能出现啊,你当我们都是神啊。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这种情况是一个不可能发生而且极其错误的概念。
意思说你被判了三年的有期陡刑,但是没有必要立即执行,缓期一年,就是监外考察你一年,如果你在这一年里表现良好,没有再犯事,且没有察出你以前有什么罪,就不用现去监狱呆三年了,但是你的罪名是成立的。
不可能这么判,缓刑的刑期要大于或等于本来应执行的有期刑的刑期,象判2缓3,判3缓3,判3缓5,判缓刑就不用坐牢,由公案机关监管在社会上执行,缓刑执行完毕的就不再执行刑罚了。
有这么判决的吗?一般都是判决短缓的长,否则没什么意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