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及什么样的状况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30:17
员工在上下班路途中遇到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那我想知道什么样的才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这个和伤势严重与否有关系吗?

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里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必须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里“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具体讲是上班前或下班后的一段时间,如工作时间为8点到18点,职工提前在7点半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这里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所致。比如,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是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规定、调整和公布。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这里“因工外出期间”包括因工出差,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比如,出差工作,因飞机失事导致下落不明等。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上下班途中”是指从居住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路途,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对于非上述路途,比如探亲访友时遇到的机动车事故,不能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