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急寻指点.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3:37:55
夫妻结婚1年5个月,房子是我在婚前全额支付的,房产证上也是我的名字。请问,如果要离婚,房子是不是我的婚前个人财产?订婚时我给的10000元礼金如何算?妻子陪嫁的电器如何算?
注:房子是2002年要的,2004年12月办的房产证。订婚是2004年12月。结婚是2005年5月。
谢谢。

房子是你婚前个人财产,礼金不能要求返还,妻子陪稼的电器是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

房子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10000元礼金属于赠与。
陪嫁的电器是女方个人财产。

房子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10000元礼金属于赠与行为,无法主张权利,陪嫁的电器是女方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