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半年,是否可以要求分割离婚协议中未明确归属的房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1:24:44
我半年前离婚,婚前与前夫共有A、B、C三套房产,离婚协议里只写明了A归男方所有。当时我们口头约定B归他,C归我。现在我觉得财产分配不公,想把B也要过来。
我能起诉前夫,要求把离婚协议中没有列出的房产B判给我吗?
如果我起诉他,他能否对C房产行使请求权?
请各位大人为我这个弱女子出出主意吧!
我离婚后才发现他原来一直和另一个女人有不正当关系,所以才骗我离婚。我当时同意离婚太草率了,所以现在才反悔,想要回一处房子。
请问您说的证据需要哪些方面的?请说详细些吧,多谢了!

《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我想法院很可能不会接受你的请求,你连最起码的证据都没有。
口头协定?你上哪里去找一个实实在在的证据来证明你的请求?光是用嘴说的相当于没有证据,你能保得住C房子就不错了。
人家骗你离婚?如果你自己不情愿的话谁骗得了你,如果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话你又怎么会离婚,所以这种借口法院是不会采纳的。
现在能在保住C房子的前提下就不要起诉了,我可以确定地跟你说A和B房子你是要不回来的。跟法律打了那么久的交道,这点还是知道的。

虽然你是弱女子,但是我觉得你这么做不好。
一方面,说到做到嘛。既然已经口头约定了,干么又出尔反尔呢?!
另一方面,从法律来说,你起诉的胜率很低。因为你需要找出支持你论点的证据!而已经离婚半年,估计你很难收集到合适的证据。结果不但劳财伤人,也得不到你想要的。
愿你幸福。分开了,也愿他幸福。

有事找警察,没事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