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下巴豆算投毒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8:29:32
请教一下律师朋友或法律工作者及熟悉法律的朋友
如果给别人下巴豆算不算投毒罪?会不会被判刑?

大家的回答在算不算投毒的问题上,很明显的分为两派.
  本人认为不构成投毒的相关罪.原因如下:
  第一.为什么不构成投毒罪?
  巴豆的本性是食用后致使腹泻,其一般情况下不会致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只是对身体有健康的伤害.而<刑法>投毒的第一百一十五条 法律规定,...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式致人重伤和死亡...根据这个规定和巴豆的特性及判断嫌疑人主观的是要伤害他人身体而非要致使别人死亡的心理特征(投毒一般是要引起重大事故和死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构成客观上的罪名不能成立.

  第二.是不是要判罪?
  有人回答算是投毒罪,首先他们认为这个行为不合法,再者大概是他们没有找到合适的罪名,所以就以投毒论处了. 在前面已经分析了,不符合投毒罪的构成要件,这种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巴豆的特性,嫌疑人主观向他人投食巴豆,构成对别人健康权的侵害,构成故意伤害罪.
  所以不构成投毒罪,而是故意伤害罪.这类故意伤害罪一般属于自诉范围,对于轻微的情况,根据不诉不理的原则,也就是没人告,也就没有什么刑事责任了.

  再则针对向个人投食巴豆是故意伤害罪,如果针对某个群体,则构成加重处罚条件,符合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条件的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这个出发肯定比投毒处罚轻,虽然投毒也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这个就是公诉了,由检查院对此提起诉讼.

  第三.判罪量刑的轻重问题.
  造成对他人身体健康的影响,除了承担刑事上的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上的责任--身体恢复营养费用,治疗费用等

拜托,巴豆这东西,一不是有毒有机物或无机物,二不是有放射性的东西,三不是传染病病原体,怎么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呢。如果是给特定的几个人投放的,如果仅是腹泻,那么就没什么刑事责任么,如果有人死了,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如果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么。

注:投毒罪已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肯定算。会不会判刑,则要依据情节轻重。

所谓投毒,就是指利用含有毒质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