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管理长安的官员是什么官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44:39
最好再提供一些汉代的官职及他们的职责与地位.

汉代直接管理长安的官员是长安县令和长安县尉,间接管理长安的官员是京兆尹和京辅都尉。
汉代的官职及他们的职责和地位如下
皇帝:相当于国家主席兼中央军委主席
丞相(相国):相当于国务院总理
太尉(大司马大将军):相当于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
御史大夫: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长兼最高人民检察院长
治粟内史(大司农):相当于财政部长兼农业部长兼中央人民银行长
廷尉:相当于民政部长兼司法部长兼公安部长
典客(大行):相当于外交部长
太仆:相当于交通部长
奉常(太常):相当于文化部长
郎中令(光禄勋):相当于国防部长
少府:相当于国家税务总局长
郡太守:相当于省长
京兆尹:相当于直辖市长
左冯翊:相当于直辖市长
右扶风:相当于直辖市长
国内史:相当于自治区长
西域都护:相当于特别行政区长官
县令:相当于地级市长
县长:相当于县级市长,县长
还有,汉代的地方国家机构只有郡县两级,县以下的区划不设国家机构,县以下的区划的管理人员不属于国家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