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代表处招聘员工,是不是必须通过外企人才服务中心才能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3:52:54
请问代表处招聘员工,是不是必须通过外企人才服务中心才能办理,如果我所在的代表处与我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保险和公积金,这样合法么?
我曾在一个代表处工作过一点时间,但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没有任何保险,但我本人有证据证明我在此工作过,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为我补缴保险呢?
代表处如果不通过外企服务公司招聘员工,那么中国的法律可以约束他们么?请专家回答,非常感谢!!!

按照我们国家关于外国公司在华常驻机构的规定,这么办事处、代表处没有独立的招工权,必须通过国有指定的外企人才代理机构,类似中智外服这样的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外企人才代理机构派遣到用人单位。所以严格来说,你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只是劳动派遣。你的真正的劳动关系是在外企人才代理机构那里。
我们国家法律法规以前对于劳动派遣的规定都是空白。
不过今年提交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如果通过以后,这种用工形式已经有法可依了。
按照《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等,可以在诉讼中被作为共同被告,向劳动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