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外立遗嘱要请律师,中国不请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7:59:27
看过一国外电视,那富翁死前,找了律师,要请把钱分给一部分给一个不相干的人,然后就死了。
然后律师叫来富翁的儿女们和那个不相干的人按遗嘱分钱。

不知道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
找律师一定是为了增加可信度,可是没有其它证人,律师有什么可信度,他会不会串通外。

各国有不同的国情因此成就了不同的法律制度。也许在那个国家律师可能起到一种公信展示的作用,并且,由于分割遗产涉及到诸多的法律专业知识,所以用律师来作为分割遗产的主持人,再合适不过了。
在国外,很多国家的律师不象我们国家现在这样哪个都可以去考,而是有非常严格的限制以及实习期限的,并且外国的诚信程度确实比我们国内高很多。
当然,你说的那个串通的问题,肯定也会出现,但他们的立法对于出现这样的情况所进行的惩罚非常严厉的。

可以不要。

一方面是可信度的问题,但是诸位忽略了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律师的职业作用,通常找律师立遗嘱的人,都是很有钱的,而这些钱,通常表现的是房产了,股票了等,这些东西的继承肯定会涉及很多的法律问题,所以自然找律师介入办理的更快,更专业么,很多的问题都会涉及权利的继承,而不仅仅是财产的问题,所以有些东西,你没有接触过自然就不知道怎么继承了,比如现在让你继承一家公司的股份,这个东西,你都不知道怎么着手实施,而律师经常接触当然办理的没问题了。

国外发达国家公民法律意识强,有聘请私人律师为自己提供专业服务的传统,外国人聘请律师为个人投资,置业,财产处置,保险以及日常生活中的事务提供帮助是普遍现象,我国已出现公民聘请律师为个人代书遗嘱,执行遗嘱的现象,但并不普遍,因此,我国遗产纠纷案件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