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朝的郡级机构有哪些特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8:44:53

秦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使地方分权而治。郡设郡守主行政,郡尉主军事,中央派驻各郡的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守官秩相当于中央九卿,郡尉略低,均置丞作为助手。万户以上的县置县令,不满万户者设县长。有县丞掌文书及仓狱,另有县尉主治安。县以下设乡、亭、里。 其中,乡置三老主教化,啬夫主诉讼和赋税,游徼主治安;乡辖亭,亭置亭长;亭辖里。郡县两级地方政府均 有下属办事机构与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称门下,置门下主簿,下设文书档案、侍从警卫、财务出纳和谋议等机 构。职能部门称列曹,有掌民政的户曹、田曹,理财政的 仓曹、金曹,主兵政的兵曹、尉曹,管司法的贼曹、决 曹。县还设负责营造交通的司空、将作、桥津、传舍等 部门。各部门主管称椽史和啬夫。这样,形成宝塔式的严密统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