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我们兄妹三人把所得的遗产按每平方米4千元卖给小弟,我们不想卖,行不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08:31
我们兄妹四个,父亲早年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母亲于06年6月去世,母亲去世后最小的弟弟拿出一份公证遗嘱(母亲的遗产由他个人继承),闹到法院一审判决房屋归小弟。而我们兄妹三人所得30%的面积(父亲的遗产),计19.56平方米的房产。假如法院最后判决我们必须卖给他,不卖行不行?
因为本人已离婚,无其他住处,其余两姐弟看我无房住,把他们20%的房屋面积给我住,这样我就有30%的面积,我是否可以不搬出?

首先说一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另外:不卖是不行的,因为你前面提到法院已经将房屋判给了你小弟,你小弟现在是这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你们在法院判决之前,自行调解,由小弟将房屋卖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