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好心人帮忙:从法律上看,应当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16:12
近来,我为房子的问题很伤脑筋!所以来此请好心人帮忙!
情况是这样的:前些天,我母亲过世了。因为我是父母唯一的儿子(我还有两个姐,均已出嫁多年),而且我一直很孝顺父母,父亲就把我父母俩的两处房子全部过户到了我的名下(在过户前,由于房子是公房,按照我们当地的买断房屋产权的方法,父亲把两处房子都进行了产权买断)。这两处房子一处是我结婚时父母给我结婚用的,但房子名是父亲的;另一处是父母居住的。后来,我的两个姐知道了这件事,就吵着要分房产。我想请问好心人:我的两个姐姐对这两处房产还有继承权吗?如果有,两个姐姐应当怎样继承!

你父亲把两处房子全部过户到了你的名下,如果是经过你母亲生前同意的话,就是合法有效的。你父母的行为是财产赠与行为,不属于财产继承问题,和继承权无关。
如果你母亲生前没有对房产问题作出过表示,那么要对房产进行分割,分出一半为你父亲的财产,另一半是你母亲的份额,属于遗产,由你和你父亲、你两个姐姐共同继承。即再分成四份,各人占一份。如果你父亲仍然愿意把他的部分给你,你的房产就占了绝大部分,即总房产的一半和另一半的二分之一。对你两个姐姐的份额你可以折价补偿。

两个房屋属于你父母共同财产,你母亲死亡,因其没有遗嘱,两个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你母亲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由配偶 子女 父母继承共同,你和你父亲 你两个姐姐有平等的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你的两个姐姐没有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你继承遗产全部侵害了你姐姐的继承权,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无效。

你和你父亲 你两个姐姐共同继承遗产

如果你父亲办理过户是在你母亲生前,那就是你父母对你的赠与,就是你的财产,你姐姐没有权利分;如果你母亲过世后,你父亲办的过户,则房子的一半属于你母亲的遗产,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的部分由你父亲、你两个姐姐、你来继承,也就是说,你父亲得两处房子的5/8,你和你两个姐姐各得1/8。

如果现在这两处房屋在你父母在世时都过户在你的名下了,那你两姐姐就没有权利了,如果还没有过户到你的名下,那这房屋就是遗产,如果你父母有遗嘱就按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那你两姐姐就和你一样都有继承权

和吾本渔樵的意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