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怎么个赔法 最高额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0:17:09
是不是对方要求我们赔偿多少就是多少啊?赔偿的只是医药费么 还有别的钱么 如果出价不合理怎么办 注: 是我们打伤了人 我们已被拘留15天

如果只是轻微伤以下,若对方数额不合理,可以拒赔,让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如果轻伤以上,则构成刑事犯罪,若民事赔偿方面解决的好,对量刑事有好处.
赔偿项目: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

觉得不合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律是公正的。赔偿范围和项目比较多,医药费只是其中一项。具体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失赔偿的司法解释。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处理。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

如果你要是造成什么精神损失了

看看精神损害赔偿的那个司法解释吧

一、惩罚性赔偿问题的提出
关于民事赔偿的性质,在传统民法中一直少有争议。主流观点即“补偿性为主”一以贯之,成为通说。“违约赔偿的目的在于对被违约方的救济,不在于对违约方的制裁”①;“违约损害赔偿的首要目的是补偿原告,而不是惩罚被告。所谓补偿主要是针对财产损害(pecuniary loss)而言的”②。在侵权行为之债的损害中,“到底赔偿义务人要补偿什么,只能由赔偿义务目的中寻求答案,在所有损害赔偿的情形中,所共通的是受害人就其所受之损害应获得‘填补’(补偿Ersatz)。损害赔偿要赔什么,并不是依处罚原则Sanktionsprinzip,也不依阻吓原则Praeventionsprinzip,而依据‘均衡之考量’③。此种考量系以受害人之利益为准则,不以赔偿义务人之行为作基准。受害人因一定过程蒙受不利,他人就此过程应负责任,加以填补(回复原状)④。”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在学者的理论研究或是司法实践中,均未对惩罚性赔偿的原则予以断然否定。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颁布以来,惩罚性赔偿原则即作为一项法定的特殊赔偿原则纳入学界的视野,但遗憾的是仍只局限于产品责任制度之中,在众多的其他民事赔偿领域,惩罚性赔偿仍未能谋得一席之地。
与学者们对其他领域的研究相似,司法实践的要求必然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之探讨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