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步漓江的收费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4:19:27
10月1日那天我们集体去徙步漓江,途中居然有4处地方要收费,共收了36元,这收费合理吗?请大家评评理!!!

合理!试问你徙步进入故宫需要收费吗?

可能合理吧.因为漓江的清洁工作也是要钱来维护的啊!建议,可以打电话给旅游监管部门咨询一下,如果他们都说是合理的,那我们就没有办法了呀!不过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觉得有点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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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多项自律措施,桂林旅游部门邀媒体监督转载自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记者 唐晓燕
2006年9月12日“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更好地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9月11日,桂林市旅监所与桂林市旅游专业协会共同签署了“互动协作联席会议决议”,在促进行业自律、互动协作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并欢迎公众和媒体进行广泛监督。这种旅游企业与监管部门互动协作的做法,在桂林旅游界尚属首次。

据介绍,桂林市政府规定漓江游览只有3条航线,但有的旅行社却以不规范的短线游来代替,还有的旅行社组织游客到一些价格尚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景点,对于这些违规行为,旅游监管部门没有直接的法律法规作为处罚依据,给旅游监管带来很大困难。而这个协议里各种自律条款的签订,不仅能发挥各旅游专业协会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中的主人翁作用,而且还可以解决因旅游法规滞后导致的一些难以解决的旅游监管问题。

在协议中,各旅游专业协会对自己提出了明确的自律要求:“不组织游客乘坐非“四统一”船只,不以‘黄昏游’等短航线代替‘漓江精华游’和‘阳朔水上游’,除政府规定的航线外,不自行冠名和推行其他航线。违反者,除接受旅监所依法查处外,市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对该会员单位一年内不提供优惠政策。”另外,旅行社协会还承诺不到证照不齐、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以及不诚信经营、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景点和购物企业进行游览购物。

除了各旅游专业协会外,桂林市旅监所也可以依据协议充分发挥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中的监管作用,为各协会提供切实有效的质量监管服务。“旅监所将加大对旅游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依法办案,秉公处理,并将查处信息及时通报给各旅游专业协会。”协议对不诚信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提出了明确的处理办法。旅游专业协会会员单位违反协议一次将在行业内进行通报,第二次则取消会员资格,累计三次将在媒体上公布。

桂林市旅游局副局长彭元力在协议签定仪式上强调,协议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