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续竞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9:56:16
假如现在有卖-:3.8
买-:3.7
我和另外一个交易者同时发出交易指令给交易中心,他出4.0元,我出5.0元,是不是我能以3.8元的价格优先得到交易还是以(3.8+5)/2=4.4的价格得到交易4。4元应该是老的计算方法吧,
请问1:现在是不是按照3.8元的价格进行交易,而非4。4元?
2:而且我出5元时的优先权高于4元?请大家帮忙做出一个正确的解答

连续竞价的原则:时间优先--价格优先--量大优先

既然你看到的是“卖一 3.8元”说明已经有人先在3.8元挂单(时间优先)如果此时你输入5元买入,只要5元不超过涨停价,只要委托量小于“卖一”的量,只要此时没有其他的大单把“卖一”的量买走,成交价就是3.8元。

如果卖一的量只有100手,卖二200手,你委托是150手,则买一价成交100手,卖二价成交50手。以此类推。

那个出4元卖出的委托单只会挂在4元的地方,不会成交。

不知我说的是否全面,不清楚再发消息给我。

原则主要有:价格优先原则和时间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申买价高于即时揭示最低卖价,以最低申卖价成交;申卖价低于最高申买价,以最高申买价成交。 打个比方挂在上面的最高买价是9.96 最低卖价是9.98,在这个时候同时(分毫不差)出现了一个愿意出10元买的,和一个愿意出9.90元卖的两个新下单者,则结果是愿意10元买的,会给他9.98全部成交,愿意9.9卖的,会给他9.96全部成交。
时间优先原则: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电脑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书面申报竞价时,按证券经纪商接到书面凭证的顺序排列。
你和另外一个交易者同时发出交易指令给交易中心,他出4.0元,你出5.0元,你能以3.8元的价格优先得到交易还是以(3.8+5)/2=4.4的价格得到交易4。

wangqi56 - 大魔法师 八级所说的要补充一下,深市不是在1:00~3:00全为连续竞价,在离收盘3:00时的几分钟不是连续竞价,其它没什么问题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采用的竞价方式有两种: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是指每个交易日上午,由交易所电脑主机对9时15分至25分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通过开盘前一瞬间产生一个参考开盘价,然后以这个开盘参考价为成交价对所有有效委托中能成交的委托进行撮合成交,不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9时30分以后的连续竞价撮合成交或排队等候。

集合竞价期间的开盘参考价由以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