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证券法规定的几类禁止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3:30:00
主要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三类

法律对其如何规定?又如何防范呢?

(一)商法究竟包括哪些法律?

  这不是一个容易确定的问题。

  首先,各国对商法的范围,有不同的理解和界定。

  其次,商法没有封闭的固定的体系,其范围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和法制的发展水平。在我国,已经颁布的法律中,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票据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等,都可以被列入商法。我国合同法中的买

  卖、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运输、仓储、行纪、居间等等也可以归入商事合同的范畴。我们在确定本课程的体系时,考虑到课时有限和课程计划统筹安排

  等因素,仅安排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和保险法。这绝不意味着我国的商法仅限于这六种法律。

  我们这本教材只能讲授商法的基本原则和其中一些主要的法规。这是我们要讲的主要内容。外国的情况和我们有些一样,有些不一样,例如美国,他们的商法

  教材,要讲涉及商业行为的合同,交易活动中的风险、义务、违约责任,雇佣关系,不动产所有权等。

  (二)美国商法课程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商业活动的法律和社会环境

  第一章 法律和执法机构

  第二章 法律是社会各种力量的表现

  第三章 商业领域的犯罪和侵权

  第四章 政府管理

  第五章 行政机构

  第六章 环境法和社会规划

  第七章 消费者保护

  ( 消费者在市场的商业活动中,是弱者,要特别保护。各国保护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例如在欧洲共同体,如果上门推销,哪怕商品没有任何瑕疵,买受人在

  一个星期内可以无条件地要求退货,因为消费者当初没有计划买,是在推销人员动员下才买的,要给他一周的时间考虑,如果认为不需要该物品,就可以退货。)

  第二部分 合同法

  第八章 合同的本质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