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者是高手,答对者是天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1:18:22
下面有句话,不知标点符号是否对。
X市药监局药品安全科:
XXX药业有限公司,二类精神药品已经在今年八月份之前销完。在“国庆节”前由于市场二类精神药品缺货,我公司没有采购到,所以节日期间没有销售。
特此说明。
XXX药业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月九日
问①此句的第一个逗号(XXX药业有限公司,)是否该加?②逗号在什么情况下加?

X市药监局药品安全科:
XXX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二类精神药品已经在今年八月份之前销完。在“国庆节”前由于市场上二类精神药品缺货,我公司没有采购到,所以国庆节日期间没有销售。
特此说明。
XXX药业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月九日

不该.应该换 的 字

要逗号,去掉就不通了。不过建议改为“本公司的二……”。

不用去掉

既然有署名,文中自称与署名相同的应用 “我司”、“我方”代替。

非专业建议。

不应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