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大纲以及规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3:52:30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
发表时间:2006-6-30 9:19:14 浏览:6291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对外可以称中国物理奥林 匹克,英文名为(Chinese Physics Olympiad,缩写Cpho)是在中国科协领导下,由国中物理学会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得到国家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司的正式批准.

竞赛的目的是促使中学生提高学习物理的主动性和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帮助学校开展多样化的物理课外活动,活跃学习空气;发现具有突出才能的青少年,以便更好地对他们进行培养.

第二条 全国中学生物竞赛要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竞赛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可以比中学物理教学大纲和教材有所提高翱扩展.

第三条 参加全国中学生物竞赛者主要是在物理学习方面比较优秀的学生.竞赛应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竞赛活动主要应在课余时间进行,不要搞层层选拔,不要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四条 学生参加竞赛主要依靠学生平时的课内外学习和个人努力.学校和教师不要为了准备参加竞赛而临时突击,不要组织“集训队”或搞“题海战术”,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身体健康.学生在物理竞赛中的成绩只反映学生个人在这次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水平,不应当以此来衡量和评价学校的工作和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竞赛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和副主任 由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委任.委员的产生办法如下:

1.参加竞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推选委员1人;

2.承办本届和下届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推选委员3 人;

3.由中国物理学会根据需要聘请若干人任特邀委员.

在全国竞赛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 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竞赛委员会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