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事故方面的法律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1 22:28:41
由于对方对我方产品的操作不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对方在付了医疗费后,以产品存在缺陷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我方赔偿,发生事故的该产品却被对方处理掉了,我方至今未见到,只有一份未盖章,签字的由鉴定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书,且破绽百出。请问对方该负什么责任?我方可有机会胜诉?

如果你认为对方出具的《事故责任书》破绽百出,你可以对“破绽”提出质疑,同时,由于该产品被对方处理掉了导致无法重新鉴定,在证据管理方面对方存在过错,你可以因此主张对方证据无效。
对方该负什么责任,要根据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如对方对产品的操作不当,是否和你没有提供必要的使用说明有关,造成事故时,对方在什么环境下使用等。

对方应当证明缺陷的存在,事故责任书应当盖章。如果确实没有缺陷,赢面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