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男孩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1:49:38
男孩和女孩交往将近半年,后因双方父母的原因,他们分手了,但是女孩子想不开割手腕了。

不承担
从法律的角度应该这样分析 女孩子割手腕这一事实与两人分手的事虽然表面上看有一定因果关系 但毕竟男孩并主观意识上没有杀害或间接危害女方这样的动机 也就是说并不是只要男孩与女孩分手就一定女孩分要割手腕 这是没有道理的
文中没有提到男孩在不在女孩割腕的现场 如果在的话 只要当时男孩子有劝阻其自杀的行为 男孩就不必付法律责任

这个也叫殉情?相当无知的做法.他们不可以转入地下吗?你以为这还是封建社会吗?还想重演历史中的"梁祝"吗,分手了说明男孩不够爱她.总之,全是傻子,包括双方父母.麻烦你说得具体些行吗?

这应该看男孩与女孩割腕有多大的因果关系,如果是女孩失恋想不开,就不需要,如果是男孩侵犯人权致使其自杀,它需要为其行为负法律责任

那个男孩真他吗的不是男人

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节哀顺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