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饭店里出了什么事的情况下才会找负责人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1:40:35
饭店转让了,执照上的负责人还是原来的店主名,要出了什么样的问题才会找到负责人呢?如果没做犯法的事是不会找原店主的吧?
谢谢

借用营业执照最容易发生的情况,对外发生债权债务,债权人首先起诉执照登记主体,内部转让不得对抗第三人,起码要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出租、出借或转让营业执照供他人使用,是违法行为。因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或产生消费者权益纠纷时,为避免违法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与营业执照的持有人相互推委、逃避法律责任,消费者既可以依法向违法履行义务或不当履行义务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即违法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与营业执照的持有人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向其中任何一人要求损害赔偿,其必须履行。

随便举些例子吧,呵
1,如客人的车子放在你店的保管地方丢失,而你又没注明你店不负保管责任。
2,如现在酒店所欠的货款,也会找到你。
3,店内有客人因你们疏忽而受伤。
4,员工工伤。
等等~~~~
总之办过户手续就省很多麻烦,花的钱又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