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开票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8:59:08
我公司现在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开票限额的,单张票不能超过1万,但是现在我需要开10以上的票,因为做的设备单价超过10万,请问如何开票?
如果不开票,我做出去的就收不到钱.请问如何解决.

如果你们是千元版的发票,价税合计应该是单张不能超过1万7千,在辅导期内申请发票增版应该是比较困难,你可以按大概的金额除一下,开个10张8张都行,只要能除尽,没循环小数就行了,比如设备是11万6千,那么的商品编码里的含税单价仍然是11万6,到开票时,每份发票的数量开0.1台就行了.我们是万元版的发票,有时有100多万的机器也得分十几张开的.这样开过去对客户做帐或抵扣都没有任何影响的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万元,如果开票限额确实不能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需要,经审核,按照现行规定审批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和数量。本条规定出自与下面文件第九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下发后,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各地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和增值税管理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紧急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所称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是指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由于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尚未进行正常经营,对其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实际经营才能审核认定。但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的新办商贸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也可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紧急通知》和本通知的要求进行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新办商贸批发企业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售发票后一个月内,税务机关要对企业经营和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提供服务,跟踪管理。
二、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