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民事问题,考考大家,答得好追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2:43:49
星期一A无故损坏了B家中财物
星期二A被B打成轻伤,经司法局调解,B赔偿A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后,签定协议,A放弃公安机关追究B的其它责任,B也提出要A赔偿被损费用,A不同意,司法局也劝B算了,B没出声。请问A还能提起自诉吗?如果能,怎么追究??B还可以起诉吗?要是当时当场司法局里的人给A作证说B默认呢??
当时因没做司法鉴定,无法确定是否轻伤(应该是轻伤,头缝七八针),但事隔不久,还可鉴定,如双方都要追究到底,会怎么样????

A被B打成轻伤,不需要自诉,公安机关也要追究B的刑事责任。该责任追究不是A的权利,A无权“放弃公安机关追究B的其它责任”。
B虽然涉嫌犯罪,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起诉要求A赔偿财产损失。
“司法局里的人给A作证说B默认”这种证据无效。

司法局机关不受理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轻伤害案件司法所也不会受理

都可以起诉

不存在默认的问题,也不会作证默认,即使作证法院也不会认定

刑事自诉要达到轻伤的,如果对方的伤是轻伤,对方可以提起自诉。
但如果你已经履行了协议,实践中法院不会支持对方请求的。
B可以对财产损失提起诉讼。

a可以申请法医鉴定,如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就应当追究b的刑事责任。a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另外,b家中的财物被a损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a赔偿。
前后两个事实的处理不应混在一起。

A和B所签协议虽然是自愿签下的,但这种民间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所以只要A和B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他们之间的茅盾,即A可再向公安部门请求追究B的刑事责任或者通过自诉追究B的刑事责任.B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A赔偿他的财产损失.

有两年的诉讼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