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撤消了总公司,分公司可否保留,如果可以保留,那么在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和税费登记等方面怎样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0:04:06

不能
因为对于一个正常的企业来说它下属的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通常情况下它与第三方的民事行为是得到总公司的认可的,但如果该分公司与第三方发生了法律纠葛,承担法律责任的只能是该分公司的总公司,在说白点就是分公司就是企业离的一个部门,它不能独立的程度法律责任,既然总公司已经被撤消了,那么它也就不在存在了,起码法律地位已经不存在了。
不在的这么说年能知道大概意思就是这样!

不能保留,注销总公司的时候,是要交分公司已注销的证明的。

我想是不能,
应该可以重新注册一个新公司.

如果撤消了总公司,分公司可否保留,如果可以保留,那么在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和税费登记等方面怎样处理? 分公司从总公司进货,总公司是否需要给分公司开发票?如果不开发票,分公司那什么票据作帐??????? 如果总公司突然把你调到分公司意味着什么呢? 如果新人被总公司调到分公司意味着什么呢? 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总公司是否可与对方签署一份如对方出现债务、税务等问题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的协议书 如果是总公司要报停产的话,那么分公司还存不存在? 如果我所在的分公司决定撤消,公司是否有义务补偿我们? 如果提问撤消 分公司在塘沽如报税也是在塘沽吗?如果不买票,都在总公司开票,总公司做帐这样行吗?我是新手,谢谢! 如果总公司出了问题,代表处是否有连带责任